人身伤害咨询
这是可以按照鉴定结果承担赔偿的
找学生碗,考虑到未成年可联系其家长。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您好,如果学校未尽到义务,则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对方孩子的监护人。
可以起诉对方的监护人,按照伤残级别据实计算赔偿数额
您好,可以要求造成伤害的家长承担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你好,如与对方协商不成,则可以诉讼解决。后期需要作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