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医院要求归还缴纳社保等费用合理吗?
医院要求归还缴纳社保等费用合理吗? 本人1991毕业,为医院正式编制员工。2010年3月向医院递交辞职报告,同年4月辞职。2011年3月才发文批准辞职。辞职后本人去社保中心转移社保账户,因医院当年还未为职工缴纳社保等,无法转移。本人只好在辞职后自行缴纳居民社保等。
现在要去提取档案,医院要求归还2010年3月到2011年3月医院为我缴纳的社保等,请问:
1)医院这样合理吗?
2) 可以先医院要去补偿金吗?(以前有几个员工辞职,有发放补偿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医院(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5-04-0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