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租赁房屋定金问题
关于租赁房屋定金问题 您好 , 本人学生一枚 ,目前在武汉大学茶缸门外的武侧租赁了一间单间。在签订合同时与经纪人讲定租赁定金为1300元(押一付三)本人与同学合租每人以650元定金合计1300元(一月房租),但是在合同之中有这样的一条条款为,甲方须在租赁房屋满一年定金才可退,如未租赁一年乙方(乙为租赁人)要提前结束租房,乙方须提前一月或一月之上的时间提醒甲方,甲方允以转租,但甲乙双方共同寻找合租人,如甲乙双方未找到合租人而乙方要单独结束租赁租金将不被退回。
我们是考研的学生租房只为考研但是当时交付定金时此问题经纪人并未提醒,同时在签订合同时甲方也未做详细解释,只做了甲乙双方共同寻找合租人,要提前通知等并未做出如未找到合租人又未满一年的不允以退还定金。请问我的定金到时候要的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裴玉林(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3-31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