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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甲拥有一套房产,并与70年代去世,其子女乙、丙、丁为甲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且甲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者遗赠。但乙、丙、丁在依据继承取得房产所有权之后,并没有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至今登记册上所有人仍为甲。
我于2012年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他们三人都同意将房屋卖与我,并委托我单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购房款已在合同签订之后一次性付清,现在我到房管局办理过户,遭到了拒绝。
在此情况下,请问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在“乙、丙、丁无需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前提下顺利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31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3-3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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