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结婚初期小孩一直是女方父母帮忙照顾,由于过于溺爱小孩平时以零食为主,3岁左右时检查出有肠道淋巴后来治

结婚初期小孩一直是女方父母帮忙照顾,由于过于溺爱小孩平时以零食为主,3岁左右时检查出有肠道淋巴后来治 结婚初期小孩一直是女方父母帮忙照顾,由于过于溺爱小孩平时以零食为主,3岁左右时检查出有肠道淋巴后来治愈,2013年我辞工回家照顾小孩至今,由于女方在小孩1岁多时就常年在外打工不怎么顾家,也不怎么负担小孩的费用(到现在就只给小孩交过3000元学费)8年里一切开销都是我的,而且还要给她打钱用,把我多年在外打工的积蓄都快花光,2014年11月份由于我生病也将近年关要办年货手里一时没那多活钱,就要她打点钱回来,结果什么都没说她就挂机,打第二次就不接了。结婚这多年从不把我这边当家,都在她父母那边住,我给她和小孩汇钱都是她母亲的账户。由于我管小孩比较严,小孩喜欢他妈也听她的话。请问如果离婚小孩会判给谁?我怎样可以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5-03-31 14: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