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时儿子已经成家,继母帮着带孙子,儿子有赡养继母的责任
因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没有。。
双方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在法律上没有赡养的义务。但在道德上,应当赡养。
没有义务
儿子没有赡养继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