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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从事商务拓展工作,公司以今年市场形势不好,且我的业绩不达标

外资公司从事商务拓展工作,公司以今年市场形势不好,且我的业绩不达标 外资公司从事商务拓展工作,公司以今年市场形势不好,且我的业绩不达标,给我两个选择,要么调职去北京保持工资不变,自行解决住宿。要么被辞退。我肯定是不愿意去北京的,选择了被辞退。问这种辞退是否合法呢?是不是算已经进行了调岗或者培训呢?目前公司给出的赔偿条件是N+1,即工作年限加上一个月通知金。公司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我2N+1吗?还是只需根据年限正常支付呢?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3-30 15: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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