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多,两个人感情一直都不合,现在女方要离婚,婚前给女方六万彩礼
你好,结婚三年多了。彩礼要不回去了
您好,建议双方进行协商。
您好,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过一般是不予退还彩礼的。《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协商处理
结婚时间比较长,彩礼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