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现怀孕六个月,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打掉孩子。但我不想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