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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共用部位的维修怎么办?

单位集资建房共用部位的维修怎么办? 我单位2001年集资建了家属楼,交付使用未到一年楼顶就开始渗水,当时我找施工方给我们进行了简单的维修,之后一下雨还是渗水,我多次找施工方,他们也不管。因为牵涉集资款没有交完,我们单位进行了修理,修了之后单位又给我签订了协议,以后不再管理。现在楼顶又漏雨,6月份我们又进行了维修,现在维修费怎么办?我想楼顶是共用部分,楼下的住户是否分摊维修费呢?恳请专家给以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J8491(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1-01-31 06: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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