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简单说,误工时间一般要看医院的相关证明,而每个月费的标准要看单位提供的收入损失证明。
按照误工的时间。
要根据误工天数和收入确定
按照务工的天数以及工资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