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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 律师你们好:我是一个刚从学校出来,做服装生意的。由于生意不好不想再做了,可是房租合同没到期不退还我4000元的押金,我看合同上写错了一个字,你帮我看看可以与他纠缠不?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1.乙方向甲方交押金4000元整,合同到期无利息退还乙方,如合同未到期,,乙方自行撤出,甲方不退押金,合同未到租期,甲方不租给乙方,甲方陪乙方的损失费. 2.租金每月2000元,每月1-5号前按时交清,如拖延时间,必须交迟纳金,如不按时交纳房租费,甲方有权收回摊位,并不退还《甲》方押金.就《》里那个甲字,袁律师麻烦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浓茶也会淡(四川)
提问时间:2011-01-30 17: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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