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友好集团工作时间超时找哪里投诉?
友好集团工作时间超时找哪里投诉? 新疆友好集团最近开了几家大型超市员工的上班工作时间,超市刚开业之初的十几天,日日从早累到晚地在企业奉献,就不跟企业计较了。现在正式开业了,工作时间为早班10:00到15:30,晚班15:30至23:00。一天早班一天晚班轮换。这样算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6.5小时,合计每周工作时间45.5小时,严重超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晚上下班夜深车稀,偏远的超市下班,搭车极难,给店长建议一部分员工能不能10点前赶在还有公交车营运时先走,超市店长没有法制观念,管理素质差,完全无视员工的基本权益,竟然大言不惭地说,这样上班时间不够数,一个口口声声“以人为本”的大型上市股份制企业,对员工都这样不惜血本的榨取,对顾客的诚信,有待商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sc(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1-30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