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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未到期,租房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房屋租赁未到期,租房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有这样一句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违约金1000元。现在租房者(乙方)以不在此地租住为由提出解除租房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国际花城(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5-03-2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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