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后档案和干部身份等问题

关于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后档案和干部身份等问题 我是15届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学校说档案要打回原籍,先进入教育局再进入人事局,为了防止中转过程中档案丢失等问题,建议我将三方协议带回当地人事局盖章挂靠,或找当地企业签订协议然后再出具拒收证明。
1,这样的举措有没有必要?
2,如果当地人事局盖章,会不会影响干部身份等一系列问题,是否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3,从法律角度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寒玉737(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3-27 11: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