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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广东江门新会看守所因在押人(未成年|)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
广东江门新会看守所因在押人(未成年|)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 我朋友因在看守所生病经治疗无效死亡,看守所能赔偿多少经济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万国华(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1-29 14:2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1-29 14:34
如果是你朋友个人身体原因所引起,看守所是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所引起,由医疗机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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