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构成不构成非法拘禁

构成不构成非法拘禁 欠我钱的人  
       我在牌场逮住欠我的钱的人 拉到我家的时间是凌晨4点 经协商还款计划不成功他拿自己的小水果刀戳自己 第一时间我把他拉到医院并通知他家人 发生的时间是不到早上7点 在医院住了将近一个礼拜 但是我家的大门是开着呢 他自己去厕所没有人跟着 我想咨询一下 我的行为属于不适于非法拘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1269……(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5-03-25 22: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