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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

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 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现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没有名字的那套就没有权利?
出售或抵押时,也不需对方同意或到场?

这样的婚内互换算销售吗?怎样能按非销售少交些税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eenw……(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3-25 18: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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