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家,和买家签订了居间买卖协议,收取了定金2万,协议约定3月18日签订购房合同
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现在不卖房给买家,不算毁约,要赔付给买家,如果买家在4月5日还不来签合同得话,可以要求解约,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如果你4月5日前提出解约,属于你违约。
你好,如果买家在4月5日仍不来签合同,你可解除合同。如果你在4月5日前要求解除合同,属于你违约。
不需要,可以的。 我的补充: 2015-03-25 08:49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想违约的人不会给对方自己违约的证据
要根据居间协议来判断,买家是否构成违约。
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预约当面咨询。
买家未按时来签约,你可以没收定金;补充条款约束的只是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