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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法律求助 我今天在QQ邮箱里收到这个信,我N年前就还过招行的款了,怎么又会给我发这个玩意,而且我也不知道这里面的真实性,请问这个邮件是真实的吗?如果是的话我再跟他们联系,公安立案告知函是什么东东?
公安立案告知函
致XX:
截止本函发送之日,你在我行现有信用卡欠款人民币4819.77元,经我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且联络困难。我行认为你涉嫌恶意透支,将向你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经侦查后由当地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如罪名成立,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向你追究刑事责任(详见附表)。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
021-38xxxx00-2xxx1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注:限于1月29日前速缴欠款人民币4819.77元,并及时与我行法务人员联系,以免留下不良记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ougou……(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1-27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