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离婚,就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想咨询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财产是要平分的,孩子的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认定抚养权的。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
建议您致电委托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帮助,为您争取最大利益。
你的问题有点过于简短了,财产一般情况下予以均分,孩子要看多大,原则上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定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可以诉讼的!
协议或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婚后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