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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宅基地转让纠纷
房屋宅基地转让纠纷 20年前签订了房屋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因对方少别人的钱,被别人告上法院,签订转让协议书后,土地证没变更之前,宅基地被查封,对方也一直没去国土局办理任何证件,国土局也没办理好土地证给对方,这20年间对方陆续还了一部分钱给我,但还没结清,如今对方想转手卖给另一个人,现在我只有一张对方购买宅基地时国土局所开的发票收据,收据写的是对方名字,和一张当年签订的房屋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想问一下,这张国土局开的发票收据还有用吗?如果对方真的转让给另一个人,土地证也变更了,我这边怎么办?我怎么要回我的钱?还有起地基的钱问谁要?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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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09283……(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5-03-22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