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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刚19,在机动车(小汽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个电动车
我弟刚19,在机动车(小汽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个电动车 我弟刚19,在机动车(小汽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个电动车,对方脸,胳膊,腿等轻微擦伤,电动车损坏,我弟随即就把他送到医院进行包扎检查,花了医药费900多元,可对方非让我弟再赔1万5000元,我弟不懂法律,当时害怕就随即给了他1万,对方还写了一份赔偿书,说今收到肇事者1万元整,余额5000元,限一周内全部归还,还让我弟签字并按了手印,随后我知道这个事后觉得赔偿金额过高,感觉我弟被敲诈勒索,如果我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钱,或者对方告我们,结果会怎么样?(我弟没有驾照,当时交警也没有过来处理现场)希望律师能给我答疑解惑,给指条明路,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5-03-22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