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朋友邀请外地吃饭,出车祸
朋友邀请外地吃饭,出车祸 朋友邀请我老公和我跟他回他老家过节,事后朋友要求自己出钱租车,因他没有驾照,而我老公有,所以租车时候我老公出示了自己的驾照租车,在开车过程中我老公不小心越过双黄线撞到了另一部车,另一部车只有车子有事,没有人员伤亡,但我们这部车我丈夫座主驾驶位受内伤,我座副驾驶位轻伤,强烈邀请我们去他家过节的朋友坐在后座,但他到医院死亡,另外还有两位朋友也在后座,一个重伤一个轻伤,现在死亡的这个朋友家属要求我全权负责一切费用,但是我们也是受害者,而且也是被邀请去的客人,只因死亡的这个朋友没有驾照我老公才被他邀请当司机,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为避免尸体停在医院浪费资金,和死者家属协商好先让尸体埋葬,然后我先出了31000元,交警立字句为收条,不明确费用,现在我请问这件事情截止到现在这样情况我有没有做错和多做,另外还会遇到什么样的后期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angg……(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1-01-26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