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不需要返还。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要求返还的。
根据此种特殊情况,法院会酌情要求女方部分或全部退还。
主要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男方可以要求适当返还
你好,主张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你们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10天,不用返还!
可以要求返还
虽婚史较短,但因双方已登记结婚并有同居生活,彩礼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