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中间人有责任还款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借款合同的主体是两家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您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不需要对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您是本案中间人,不是担保法上的担保人和保证人,且您也没有签字,您也没有收取任何中间费用,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您是不需承担责任;
再次,对方起诉您,那么您可以从以下几点抗辩:1、根据借款合同,合同主体是双方公司,而并非您,因此,您不需要承担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对方起诉对象错误;2、您既不是担保人也不是保证人,并非对债务人借款承担保证或担保责任,只是起到了一个介绍作用,故按照法律规定,您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只要您基于上述两点,就可以抗辩了,问题不大,请您放心。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中间人原则上无还款责任,仅债务人及保证人有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本律师认为你不应当承担连带还款的担保责任;
2、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分析,借款人、出借人和保证人均有明确的记载,而你只是介绍人的角色,因此,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从你所说的补充的借条来看,出借方和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姨父出任担保人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那么他就应当承担该担保还款的责任,而你并未在借条上签字,因此,并不承担该借条上的借款金额的担保义务;
4、出借人起诉你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你到时候积极应诉,首先说明你是充当的一个介绍借款人与出借人认识,并说明借款情况的人,出借人与借款人口头的合同也好还是后来补签的借款合同(借条)也罢你均为直接参与,因此,他们之间的沟通和签订合同的内容你不完全知情;其次,出借方或者借款方均未请你作为保证人,而且你也无法保证该款项的,因为你是打工者,并没有担保这么大的款项的能力;再次,在明确的证据借款条当中也并没有你作为担保人的签字,因此,你说明你并没有说明承担保证责任,更没有书面同意为他们的借款担保,因此不应当承担该借款的连带还款的担保责任。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
首先,你是中间人身份,不是担保法上的担保人和保证人,这从你也没有签字可以证明,况且你也没有收取任何中间费用,你只需做作证,不需承担法律责任责任。
其次,你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是对事实的证明,不是你身份的改变,你在公安机关签字,不是在借条上签字。
最后,借款方起诉,你可以借款合同主体不是你,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来抗辩,还有,在法律上,您是本案中间人,不是担保法上的担保人和保证人,你也没有签字,所以是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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