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学生课间打闹引起意外骨折,是对方孩子先挑衅的。

学生课间打闹引起意外骨折,是对方孩子先挑衅的。 学生课间打闹引起意外骨折,是对方孩子先挑衅的。我家孩子和甲同学活动,乙孩子突然跑来给甲同学一脚,给我孩子脸上打了一巴掌后跑开了。我家孩子追逐乙,在打闹过程中,造成乙腿部骨折。我们家长第一时间带孩子去医院治疗,并积极配合乙同学家提出的治疗要求,在乙受伤后带着营养品探视了。并在上学期间免费负责上下学的接送。平时周末、假期,乙去补课,我们家也是免费接送。在骨折后80天了,医院也已经说骨折的地方已经长好了,需要继续进行康复训练。现在伤筋动骨已经超过100天了,乙已经能正常行走,只是在剧烈运动后,腿会不舒服。现在乙的家长又提出了赔偿要求,我家该怎么办?而且乙已经能够走路了,还是要求我家接送上下学,这个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太阳雨儿(天津)
提问时间:2015-03-20 19:4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