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生课间打闹引起意外骨折,是对方孩子先挑衅的。
学生课间打闹引起意外骨折,是对方孩子先挑衅的。 学生课间打闹引起意外骨折,是对方孩子先挑衅的。我家孩子和甲同学活动,乙孩子突然跑来给甲同学一脚,给我孩子脸上打了一巴掌后跑开了。我家孩子追逐乙,在打闹过程中,造成乙腿部骨折。我们家长第一时间带孩子去医院治疗,并积极配合乙同学家提出的治疗要求,在乙受伤后带着营养品探视了。并在上学期间免费负责上下学的接送。平时周末、假期,乙去补课,我们家也是免费接送。在骨折后80天了,医院也已经说骨折的地方已经长好了,需要继续进行康复训练。现在伤筋动骨已经超过100天了,乙已经能正常行走,只是在剧烈运动后,腿会不舒服。现在乙的家长又提出了赔偿要求,我家该怎么办?而且乙已经能够走路了,还是要求我家接送上下学,这个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太阳雨儿(天津)
提问时间:2015-03-20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