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们三家的三个孩子被打死后、移尸再次用汽车碾轧尸体被打伤处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我们三家的三个孩子被打死后、移尸再次用汽车碾轧尸体被打伤处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我叫石长全男、汉族、1963年3月27生,是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庄一村、农民。
2010年4月24日,在河北省、邢台沙河市西环铁路地道桥下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一案;打死三人后、将尸体移至地道桥南坡、把尸体整齐摆放好后、再次用汽车碾轧尸体被打伤处、毁尸灭迹、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就沙河市交警事故5科室,主管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助理勘查师李国春作弊;三人死亡记载两死一伤。作案:利用电脑高科技PS手段篡改了现场照片证据。大队长杨献军支持、包庇、渎职压案不把案件移交给刑警立案调查、并且托关系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找到刘海珍做了伪证。导致我们的案件无人敢管、无人敢问案件不敢侦破,让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他怕事情闹大;给我们三家按交通事故申请了点救助金;要我们罢访不再追究。我们认为:{党和国家给于我们的救助金是救济受害者家属埋葬死者的、不是用来维护犯罪的},所以我们还是强烈要求给破案,严惩杀人凶手。
大队长杨献军以交通事故掩盖事实是纸里包不住火的。我们有人证、物证、录音
请问我该怎办?上法院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石长全(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5-03-20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