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成立“爱心基金”不本着自愿的原则从员工工资里扣除

公司成立“爱心基金”不本着自愿的原则从员工工资里扣除 公司最近以成立“爱心基金”为借口,按照员工的收入水平和职位高低,在工资内扣除不等的金额用于此基金,实则1.没有体现民主和自愿擅自设立霸王条款,2.员工也无法对此资金的流向进行有效监督,3.能满足被帮助的员工几乎没有,且资助金额微薄。想知道此种情况因找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有没有构成“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enius……(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3-20 13: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