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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精神受到刺激

精神受到刺激 我与前男友同居并发生关系,被第三人知道并在网上加以宣传还诽谤我是小姐,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吗?如果一直得不到解决我想我会精神分裂的,我有过轻生的念头,并实施,我怕自己受不了,被人指指点点,会再次选择轻生,我该怎么办?第三人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前男友名字,更知道我上学的时候在二中上学,还说要让二中的人全都知道,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xhl(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5-03-20 10: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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