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是只认公司不认人?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公司与公司之间合作,一般是以签章为准,因为签章象征公司经营活动,因此,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一般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而非个人;
其次,如果您想要获得租赁合同使用权,那么可以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的说明,告知您的商业伙伴已经退股,那么实际经营者是您,那么可以跟上市公司沟通获得该块场地的租赁权;
再次,像您说的,您可以通过收购该公司获得该场地的租赁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及合同法规定,可以由承继的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并加好友联系。
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转让后即获得使用权。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义务人不属于同一主体的,对方明知情况下,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方已经默认了合同的变更。合同实际主体变更为您与上市公司了。这是其一,因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与实际的付款使用记录一致的话,就可以了。如果有纠纷法院调查会做出该认定的额。
其次,为了更全面的使合同形式与实际内容明确合法化充分保证您的权益。您所说的方法是可行的。通过购股权或者合并的方式,是公司的主体编为您的制度下。法人当然需要变更一下,作为法人的您不会让对方有理由解除合同。因为合同签订的公司主体,是两个公司之间,法人不受影响。对方是无理由拒绝的。
再者,场地的使用权势通过租赁获取的,场地的条件合适,对方也明知道是你在使用的,公司主体是合同签订主体,无非是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您的手中了,合同继续履行,必然稳健,权益有所保障的。
最后,建议收购股权等行为必须经过工商登记备案,以免纠纷再起,必要时委托律师或者聘请法律顾问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个人认为你可以采取收购的方式,享受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具体细节建议联系你们当地律师全程跟进。
您好!
首先,您想收购伙伴公司的股权,是能够到达您的目的。
其次,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虽然拥有合同但上市公司不同意转到你名下,所以,合同约束的主体还是双方。
最后,你收购你伙伴的公司,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收购程序。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5-03-19 20:13
首先,你所说的以转让公司100%股权的方式使得该合同由你继续履行的方式是可行的。
其次,你所担心的原合同中由原法人的签字,合同是有不得转让的约定。对此,你可放心,法人可以代表公司签字,但所有的权利义务是归公司的,与法人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上市公司不能以此不履行合同。另外,关于合同不得转让的约定,你取得公司100%的股权,只是更换了股东,不是转让了合同,因此,上市公司也不应当以此拒绝履行协议。
我的回答如你满意,可点击我头像选为满意答案。
直接收购股权,就可以达到租赁场地的目的,合同权益由公司享有。此方案可行
1、公司是法人组织,对外的行为“只认公司不认个人的;2、转让就是买卖,所以租赁合同没有提转让,因为租赁的财产,是出租人的财产,不用规定承租人也不能转让的,无权转让的;3、合同许可转租200米,是指承租人(你朋友的公司)不用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200米的租赁物;4、你当然可以通过购买你朋友公司的50%以上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全部购买,你拥有大部分或者全部股份的公司就是租赁合同的实际承租人了。
若你与有商业伙伴公司的退出合伙的证据的,且有证据证明该场地属于合伙项目的,那么该租赁地试用期仍然属于你。
以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并且盖章的,由法人承担责任。不因法人的人事变动而改变
要看是什么样的公司,如需请直接来电联系
您好,合同以公司名义是盖了公章为准,不是以个人签字为准,如果收购了公司100%的股权,就是更换了股东,不是转让了合同,原公司和上市公司签署的合同依旧有法律效力,也就是您成为租赁合同的实际承租人了。
1、你可以与上市公司说明情况,变更之前租赁合同的主体,即你伙伴公司变换为你或你的公司;
2、你也可以通过收购方式取得你伙伴公司的股权,从而继承其租赁合同里的权利与义务。 我的补充: 2015-03-20 09:26
同时,只有变更合同时以自己名义签订的话,你个人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果通过收购方式或主体变更为你公司,那么合同主体仍然是双方的公司,而非个人。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协办收购事宜并与对方上市公司沟通协商,重新拟定租赁合同。
谢谢采纳及如需帮助,欢迎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