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承租人自己修理出租房时受伤,房东需要负什么责任
承租人自己修理出租房时受伤,房东需要负什么责任 承租人提出房子漏雨,但房东说可以住就住,不可以住就搬走(租金是后付的),后来在没告知房东的情况下,承租人自己说是在修理房子时摔伤(检定为10级),于是承租人向法院起诉,原因 是由于修理时大梁断裂导致,同时还有所谓证人,实际大梁完好,但承租人在起诉时只有病历卡,没有提供大梁断裂的证据(实际上也无法提供),承租人在庭审时承认修房时没有告知,而且二次庭审时承租人讲话前后不一,但始终没有提供出大梁断裂导致受伤的证据,现在法院说房东有很大责任,法院认定是修房出的事故,说什么不是修房出的事故不会上法院起诉的,请问法院不用提供直接证据就能作出判断责任大小,房东到底有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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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wk150……(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5-03-19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