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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协议里补充一句话这么写行吗

协议里补充一句话这么写行吗 鉴于若交易采用股权收购形式,公司股东在收购后会变更,增值服务费应由股权转让方,即原股东支付。

这句话这么写行吗

上下文:咨询个事
 我帮卖家卖公司,要跟他签协议的话,帮他把公司卖了的话,原来合同上写肯定是和A公司之间签的协议,但A公司卖给B公司了,A公司原来股东已经变成其它人了,我还到哪儿找A公司要服务费去啊。这样的话签的协议不就前后矛盾了吗。
 卖之前肯定是和A公司签协议,但成交后,若以股权转让方式成交,A公司已卖给B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就是A公司原股东已变成B公司。那现在佣金是要向原A公司股东要还是新股东B公司要呢。肯定要向A公司原股东要啊。但协议里怎么把这一条说清楚呢。再说A公司原股东已把股份全部卖给其它公司,原来是和A公司签的,但后面要钱就得向原股东要了。A公司原股东已经变化了。新股东肯定不认可的啊
因为我是向卖方要的佣金,如果向新股东收佣金,就变成向买家收取了啊!买家不同意给的啊!
 但协议里怎么把这一条说清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lenh……(北京)
提问时间:2015-03-1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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