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购房合同、婚后房产证系列问题
婚前购房合同、婚后房产证系列问题 2010年父母为我购买一套住房(首套)并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为我一个人名字,并有公积金贷款。2011年5月结婚,现在想办理房产证,房产局需要我家属到场签字,签署放弃财产。要么让我到公积金中心、建行处理,让我家属共同还款,这样就办理两个人名字的房产证。(盐城)
1、是否为婚前财产?
2、房产局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我家属不签我就办理不了了?
3、如果有法律规定必须家属签,家属不签。是否我只能办理两个人?那这样的房产权利是否为婚前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ha……(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5-03-19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