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折价转让,第三人暴力要债出了事,谁负责?
第三人暴力要债,由第三人负责,与你无关。
你好,由第三人负责。
第三人自行负责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2.通知之后,第三人即为债权人,暴力要债出了事由他自己负责
您好,债权转让通知到债务人后,就与你没有关系了。第三人暴力要债并因此出现问题,与您无关,一切由第三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