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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请求公司补偿工资等

请求公司补偿工资等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一家外企种子公司的小员工,从05年2月到公司,安排在田间生产部,试用期3个月,5月转正,劳动合同公司是一年一签,社会保险却是9月1日才开始买的。从05年11月公司老板安排调动到销售部,直到2010年10月1日,又掉到了田间生产部。在公司几年里一直在外地出差,每年平均出差在300天左右,2010年度出差多到330天左右。在外地没有固定办公地点,每天有40元(省内)—60元(省外)的生活补贴。由于常年在外出差生活不规律身体,现在胃病很严重,生产下基地在露水重,造成严重风湿。
现在公司老板计划重新注册一个公司,把以前的注销。合同到2011年12月31日止。自己也不愿意在公司干了。
请问:1,可以要求补转正后几个月的社会保险吗?该如何补?
      2,可以要求补周末、公休假、年休假等工资吗?该如何补?
      3,可以要求补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吗?该如何补?
      4,身体的病痛可否要求公司给予一定补偿?该怎么做?程序?
请您帮忙参详还有什么不足的。以上几个想法是否有理有据。请多多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k810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1-2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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