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小弟不懂事,涉嫌敲诈勒索罪
我小弟不懂事,涉嫌敲诈勒索罪 :
2009年3月31日16时许,澄江派出所接张振棉(澄江暖田村主任)报称:其与他人在澄江镇潭坑村地名叫“哩督涯”的地方承包的山林上,今天下午在工棚附近,发现有一女民工死亡,要求公安机关调查。
接报后,始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汇同澄江派出所及相关人员前往调查,现场位于“哩督涯”一山路路旁,死者熊某英(女,34岁,湖南省桑植县五道水镇苦竹坝村人)的尸体衣着较整洁,现场无打斗痕迹。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当天上午11时左右,谢某海(男,1991年7月15日生,潭坑村人)、刘某生(男,1987年02月10日生,潭坑村人)、何某优(男,1987年10月12日生,方洞村人)、雷某(男,1992年11月10日生)及雷某某(男,1992年01月26日生,均为暖田村人)共五名澄江镇男子曾到死亡现场附近欲敲诈张振棉,但见张不在,曾找过张的一个包工头方某(即死者的工头),在此过程中,死者曾与五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或两人有过对话。
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谢某海用电话与张振棉取得联系,并约定在张振棉家见面,犯罪嫌疑人谢某海与雷某去到张振棉家,张振棉无奈给了谢、雷他们1500元,随后谢、雷两人与另外三人在澄江镇街上汇合,犯罪嫌疑人谢某海分给刘某生等四人每人200元。
经侦查,公安机关当晚抓获了三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海、刘某生、何某优,并于当晚已被刑事拘留。第二天,另两名犯罪嫌疑人雷某、雷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当日已被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结合对与死者一同在山上做工的其他多名民工的调查,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社会青年),3月31日上午确实到过“哩督涯”找张振棉,但张不在又联系不上,见张不在便让死者(去之前已将自己11月大的男婴给方某的女儿抱着,现仍健在)去找过包工头方某,当找到方某后,五名犯罪嫌疑人在通过方某找张期间,死者熊某已先行离开回其工棚,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没有发现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与死者有身体接触的相关证据。
4月1日,经韶关市公安局四名法医和始兴县公安局技术人员共同对死者熊某英进行尸检,检验发现死者体表无暴力伤痕,排除了有暴力致死者死亡的可能。随后公安机关已将相关物证送韶关市相关机构作毒化和病理检验,以最终确定熊某英死因。目前,该案或此事仍在调查之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gy(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09-04-29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