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男方谈了两年已同居很长时间,后来订婚。男方因为行为问题
彩礼是必须退还的,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说法,难道年轻的时候在公司打工两年,辞职了还要赔偿你两年的青春么?对女方不公平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未登记彩礼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