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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抑郁病人致人轻伤,已负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对方仍提出民事赔偿怎么办?

抑郁病人致人轻伤,已负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对方仍提出民事赔偿怎么办? 抑郁病人持菜刀砍伤一名七岁男孩,致其脑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又经鉴定遭刀砍受伤致残达到九级伤残,对方花费医疗费人民币12892元,治疗8天后出院,已赔偿对方人民币22000元,经法院判决负刑事责任两年,现对方向监护人提出民事赔偿8万余元,并提出后续复查、治疗等引起的相应赔偿项目仍保留诉权,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方需找律师吗?如找律师需花费多少钱?我方能否提出一次性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落叶的无奈(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3-17 17: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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