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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辽宁省海城市新立社区的回迁户,现在我们回迁的时候,合同书上的面积是56平

我是辽宁省海城市新立社区的回迁户,现在我们回迁的时候,合同书上的面积是56平 我是辽宁省海城市新立社区的回迁户,现在我们回迁的时候,合同书上的面积是56平,可楼盖好了实际面积是58.4平。超出部分,动迁办,要求我们按照一平米2000收取我的楼房款,我不认可,可当初合同书上又没有标注,这种情况发生了,甲乙双方应该怎么履行职责。。我想退房,或者不交多余2.4平房款,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5-03-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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