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投资公司捐款跑路,经侦大队要求退还员工上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是否合理
投资公司捐款跑路,经侦大队要求退还员工上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是否合理 2014年12月某某投资公司老板卷款跑路,后市民向经侦大队报案,截止到2015年3月,仍然没有抓捕到罪犯,现经侦大队要求所有之前公司员工退还所有的工资。我是当时2014年4月份入职到该公司,当时公司合法手续齐全,当地有关部门(打非办)也进行清查过,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直到12月份投资公司老板失联,我同时也作为被害人投了资,在抓捕罪犯未果的情况下,现接到经侦大队通知要求退还上班期间所有工资跟提成,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我个人认为员工上班期间的工资应属于劳动所得,并不能作为非法所得予以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2810……(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5-03-17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