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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旷工三天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吗

旷工三天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吗 我是3月5号辞职的,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等到辞职到期,本来定的15号发工资,我就想15号就不去上班了,等拿了工资走人,因为15号是星期天,所以推迟到16号发,原定的我16号是本休,可是,领导说我如果不去上班就拿不到工资,还特意吧发工资的日子推迟到17号下午,请问我如果17号拿不到工资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文静24(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3-16 12:5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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