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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因在今年2月底交了辞职信给单位人事部,3月2日跟科室负责人说辞职的事

我的问题是,因在今年2月底交了辞职信给单位人事部,3月2日跟科室负责人说辞职的事 我的问题是,因在今年2月底交了辞职信给单位人事部,3月2日跟科室负责人说辞职的事,并且也说好是这两天走人。结果,科室负责人反悔,我有一日没去,他就说我旷工。事后,又准了我那一日旷工的假。之后说,因为我那一天没来说要苛扣我2月的工资。结果没发工资。我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否帮助我要回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3-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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