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我哥要赔偿吗,他打官司能胜诉吗?
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我哥要赔偿吗,他打官司能胜诉吗? 我哥骑摩托车和一个电动三轮车相撞,双方均受伤,当时交警判各负一半的责任,现在两人都康复出院,我哥住院花了3万,对方花了5万,现在对方起诉我哥,要求我哥赔偿住院费6万,我哥现在在国外打工,他该怎么办,他能胜诉吗,他法律上要陪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mei……(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5-03-1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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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你哥可以不用回了处理。能否胜诉要看双方证据
追问:请问李老师他在国外怎样委托律师,各负一半的责任,败了要陪多少
回答:邮寄签字授权委托书,如果败了,如你方花费治疗费3万,对方5万,那只需给对方1万
追问:传票到达多久开庭,需要多久判决?
回答:正常1月内开庭,传票上会写明开庭日期,判决正常3个月之内出
追问:传票收到日期是2015年3月14号,开庭日期是2015年4月13号8:30,车祸判决日期是2014年10月1日,我哥在几号赶回国来,才不耽误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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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情况下,你哥哥需要赔偿对方超出你哥医疗费部分的一半,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在国外该怎样委托?
回答:可以通过快递邮寄签字盖章委托书,如法院不认可须经公证处公证,一般作为被告亲属法院不会要求公证委托书
追问:我哥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中间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
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
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
道路两侧通行。”
我哥驾驶机动车没减速慢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
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
的车辆先行。”
我哥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
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对方驾驶电动三轮车转弯未让直行,未靠路口中性点的右侧转弯,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非机
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
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向在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
的右侧转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哥和对方的违法行为对事故
的发生危害程度基本相等,确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这是事故判决书的内容,我哥要赔吗?
追问:我哥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中间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
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
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
道路两侧通行。”
我哥驾驶机动车没减速慢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
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
的车辆先行。”
我哥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
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对方驾驶电动三轮车转弯未让直行,未靠路口中性点的右侧转弯,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非机
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
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向在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
的右侧转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哥和对方的违法行为对事故
的发生危害程度基本相等,确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这是事故判决书的内容,我哥要赔吗?
回答: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做出,责任划分一般以认定书为准,如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仙子阿估计已经超出期限。虽然现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法院一般以该结果作为定案依据
追问:能到六月份再打官司吗,我哥五月二十五才回国
回答:可以申请法院延期开庭
追问:如果我哥开庭回不来,不去应诉,不去管他,法院会硬判我哥给6万陪他吗?法院会怎样处理?
回答:会按缺席处理,建议收到传票后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追问:传票收到日期是2015年3月14号,开庭日期是2015年4月13号8:30,车祸判决日期是2014年10月1日,我哥在几号赶回国来,才不耽误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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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对方一半的费用,建议提起反诉要医药费及其他费用
追问:大概需要费用多少,打官司
回答:诉讼费用的2%
追问:传票收到日期是2015年3月14号,开庭日期是2015年4月13号8:30,车祸判决日期是2014年10月1日,我哥在几号赶回国来,才不耽误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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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反诉,需准备现相关资料
追问:能延长点时间再开庭吗?我哥六月份才回来,能到那时再打官司吗
回答: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说明理由
追问:我哥哥这段时间不能回来,如果他不应诉,不出庭,也不委托别人出庭,不去理他,法院会怎么判决,他会硬判吗,会判我哥败诉,并赔偿对方6万,或者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我哥是潍坊市,红河的,姜律师您是也是潍坊的,到时可以委托您吗?
回答:可以 我的电话15853680038,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
追问:好的姜律师,我哥哥林景民
传票收到日期是2015年3月14号,开庭日期是2015年4月13号8:30,车祸判决日期是2014年10月1日,我哥在几号赶回国来,才不耽误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