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高龄重病老人的权益?
具体问题希望可以详细谈
如果老人思维清晰,有民事行为能力,应由老人自己决定与谁一起生活。如果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监护,而子女们意见又不一致,可以由老人的单位或居委会或法院确定监护人。监护人只是监护,负责照顾老人,但无权处分老人的财产,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争夺监护权的目的争夺财产,恐怕不能如愿。
老人可以住在自己家里,安排子女轮流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