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无牌照无强险机动三轮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无牌照无强险机动三轮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1、2014年1月21日,无牌照无交强险机动三轮车与自行车相撞,自行车主重伤。双方都生活在农村,受害方64岁,农村低保户,身边无直系亲属; 肇事方为个体大米加工作坊。
2、受害者病情:头部内出血,右侧头部做过开颅手术,术后头部有凹陷;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肝脏、肾脏挫伤;腿部有撞伤。
3、 医院费用共支出5.9万元,由肇事方支付。
4、2015年春节期间,肇事方提出赔偿条件:由肇事方赔付2万元终结本次交通事故。
5、受害方向所属派出所提出赔偿意见,肇事方坚持只赔2万,并以没有更多赔付能力为由,不与受害方当面调解。派出所民警也迟迟不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请问各位律师:作为受害方应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438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3-15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