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请教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请教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2010.11.6号下午,我儿子在小区内,被一辆邮政局的面包车撞了,右小腿骨折。交警判定对方全责。
 
  我孩子今年5岁,上幼儿园大班。我是外地人,城镇户口。对方司机属于邮政局职工,上海人。

  事发后,我抱着孩子坐当事人的车到附近医院急救。医院拍片,做简单处理后,让转院到上海儿科医院。用救护车送到儿科医院抢救室,拍片后打上石膏。让回家,3天后门诊复查。按时间复查,拍片。 之后每两个星期拍片复查。一直在家休养,没有住院。  医生让1.25号左右复查,看一下能不能拆石膏。

在此期间,第一个月我和妻子一块在家照顾儿子。之后我妻子一人在家照顾孩子。 事发之前妻子在上班,我个体经营。(妻子公司没有交个税,没有税收证明)

请教:事故理赔前我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医生开具什么证明?
没有住院,我儿子的营养费,伙食费有吗? 我妻子的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有吗?
如果有,按什么标准?

因这次事故对我儿子的身体和心里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可以申请精神抚慰金吗? 标准是多少?

我儿子的腿石膏拆掉之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tgdon……(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1-01-24 00:0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