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租车人与车行赔款问题
租车人与车行赔款问题 我于2015年2月27日在某车行租用了一辆白色轿车,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还车了,后来我在2015年3月10日因有事要用车,又去车行租用了2月27日那天我租用的白色轿车,可是我发现车辆的右前轮车轮毂变形受损,我于是把这情况反映给车行,然后过了两天,车行给我的答复是:我在2月27日那天租车是我造成的,2月27日至3月10除了我以外此车无租用记录,因此要我赔偿1千元。因为不是我造成的,所以我不想赔付,咨询下律师应该是我赔付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2874……(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5-03-15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