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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我的诉讼主体错了吗?
我的诉讼主体错了吗? 09年,我掉入无盖污水井受伤。出院后起诉了发包方市建设局和施工方某建筑公司。第一次开庭,建筑公司提交证据证明工程已验收并移交市建设局。至今未判。最近得知,法官说我的诉讼主体错了。建设局让找当时的工程临时指挥部。这样对吗?我该怎么办?恳请解答。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山东)
提问时间:2011-01-23 19:22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23日 19时25分
工程临时指挥部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你千万别上他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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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1-23 19:26
污水井的管理方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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