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债务受到损害

债务受到损害 我也是江西人,前半年前我在深圳交了个女朋友,是重庆的,后来我买了点东西区去见她父母了,她父母因为不喜欢我的工作要我跟在他身边学手艺,后来因为那手艺我不适合我就不做了,我走的时候也没跟他们说,后来就导致我们两分手了,现在我的问题是,我父母特意去深圳给那女孩子的钱和给她父母买东西的钱4200多元和我在和女孩子交往期间在她身上花的一些钱和给现金的钱加起来3000左右,我也没有全部要,我就说我父母去深圳化的那些钱退一半就好了,他们说买东西什么的钱他们不还,只还给的现金的钱,现在这又出现了心问题,因为她父母刚才问那女孩子我们是不是发生了关系,那女孩子说是
现在她父母说什么不一分钱都不会给我了
我和那女孩子发生关系那是女孩子自愿的 
在说了我也不是说发生了关系我就不要那女孩子了 
是她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的
所以我想把那些钱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8958……(重庆-忠县)
提问时间:2011-01-23 16: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