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受到损害
您好:
你说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你们之间在处朋友期间,有发生过关系。这个问题法律上不调整,就是在你们没有结婚之前,这个男女朋友关系,由道德进行调整。如果女方当时自愿,那么是没有什么救济途径保护她的利益的。
二是:你爸妈给对方的钱,这个按照农村的习俗叫做彩礼,如果当时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你是可以主张返还的。而你们交往期间发生的费用或者是你给予她 的钱及礼品,一般是按照你赠与处理的。
这样的问题,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就是希望律师能帮助自己,当然法律也是只讲法理不讲情理的,我们也希望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利。但是从一个人性的角度来说,如果你家经济条件许可,或者是女方没有骗婚获取钱财的目的,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当然,女方父母拒不还彩礼钱,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告知对方父母法律是有规定的,彩礼钱你们有权利收回(因为现在你们分手,无法结婚)。这个利益权衡,您自己考虑吧,可以给您明确的回复的只能是,彩礼钱,起诉到法院的话,你只要证据充分,是能赢的。
你的目的比较难实现,原因有2个,第一从法律规定上讲:原因是对于上述财产及现金的认定上恐难认定为彩礼,因为彩礼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给付行为,你们之间只是通常意义的耍朋友,当初的给付并非纯粹的以结婚为目的,这在法律上通常是认定为赠予性质,要反悔并要求对方返还的可能性比较小。第二从解决途径来讲:对方不肯返还的话你还得通过诉讼,会比较耗时和耗精力的。
综上,本律师建议你作为男人大度一点。